为减轻患者负担,让农牧民群众看得起病,少掏钱。使全县参合群众真正享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我局经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医药购销管理的通知》,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进药渠道和程序将进行严格的审批,严格控制进药渠道,确保药品质量,文件确定了三家医药公司。今后,乡镇卫生院必须从规定的医药公司进药,确保药品价廉质优,使广大患者能够服用到放心药、满意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