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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卫生拥军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9 09:01:36 来源: 【关闭
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各乡镇卫生院:
   为了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形势,做好卫生拥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做好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
   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 ,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卫生拥军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拥军工作,充分发挥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卫生拥军
活动,加强军地交流,形成军爱民,民爱军和良好氛围。
   二、 开展卫生拥军活动的形式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卫生拥军活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要结合卫生下乡、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巡回医疗服务等项目开展实施,组织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业务骨干,采取义诊、集中讲座、家庭走访、上门讲解的形式为军烈属送健康、送知识,积极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要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项目将拥军活动内容制定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与驻地武警支队建立联系,提供义诊、上门服务、集中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县医院在济困病床上要为军烈属提供重点照顾,并提供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
   各乡镇卫生院在开展拥军活动中要结合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深入到基层为回乡务复原军人、军烈属提供医疗需求,确保回乡务农的复原军人的军烈属能够熟知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并根据实际,为他们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三、 落实军地传染病防控机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驻地武警支队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与配合。一是加强疫情报告与通报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做好驻地武警支队传染病疫情网落直报工作;二是加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对发生传染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密切配合,相互提供应急支援,共同做好疫情控制工作,并与驻地武警支队共同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的宣传;三是加强军地健康教育有交流与合作。尤其在“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军民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大力宣传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的防治策略及有关政策。
   四、 开展拥军活动的要求
   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在开展卫生拥军活动工作中要将本单位活动内容制定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上报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将开展卫生拥军活动总结于8月30日前上报县卫生局,对于工作开展滞后,不积极主动,影响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拥军活动的单位将在全县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领导考核的一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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