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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处方管理办法》培训班和征订《处方管理文件汇编》的通知
关于举办《处方管理办法》培训班和征订《处方管理文件汇编》的通知
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各乡镇卫生院: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征订〈处方管理文件汇编〉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医疗卫生单位须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征订,我局将于5月下旬举办《处方管理办法》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医疗、药房、有处方权的工作人员各1名;
2、妇幼保健站站长、全体工作人员;
3、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药房工作人员、门诊医生。
4、全县个体诊所负责人、医生、药房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处方管理办法;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3、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不良反应与防治;
癌痛、急性疼痛、重度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5、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5月30-31日
培训地点:县医院4楼会议室
四、征订《处方管理文件汇编》及其他有关事宜
《处方管理文件汇编》作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常用工具书,各单位必须积极征订,保证临床医师、药师人手一册,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各医疗卫生单位征订份数不得少于5本,16元/本,请于6月2日前将书款交至县卫生局,由我局统一征订,联系人:木扎帕.买买提。
《转发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巴卫办字[2007]247号)已下发至各医疗卫生单位,处方由各单位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刷,即刻执行。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